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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离岗位致工人触电身亡 安全员违反规定酿事故
作者:崔亮   发布时间:2008-09-01 10:45:42


    作为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擅自离开岗位,导致在没有安全防护的工作条件下一工人触电身亡。今天上午,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杨震宇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

    2007年7月5日上午,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昌平区八达岭高速公路入口西侧绿化带施工,作为公司土建工长的杨震宇负责现场施工和安全。然而被告人杨震宇未认真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违章指挥倒车在十千伏高压线下进行作业,并在吊装过程中擅离职守,吊车在作业中牵引绳与高压线接触,造成一名施工工人遭电击死亡。根据安全规定,作为安全员的杨震宇应当在现场指挥作业,不得离开岗位,并且在高压线下施工,应当采取绝缘措施。

    被告人杨震宇表示自愿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理。其辩护律师向法庭出示了一份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杨震宇一贯表现良好的证明,并表示事故发生后,公司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

    昌平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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