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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赌数十村民围堵 妨害公务四人获刑
作者:官宏宇   发布时间:2008-09-04 14:38:28


    9月1日,广西博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漫达等四人刑期为一年、十个月、十个月和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12日晚,博白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组织民警前往博白县龙潭镇坡头村查处赌博,当场抓获赌徒11名,并查扣了有关赌资、赌具。当警车载着赌徒途经博白县龙潭镇坡头村井头队,被坡头村部分男女村民拦截。被告人李漫达打锵、阿七(另案处理)煽动几十名村民持棍围阻警车,并拉坏警车门把手。被告人李淳、庞宝琼、李春兰及狗多、老弟仔、二七、阿十(均另案处理)等人对民警进行谩骂、威胁持续2个多小时,并强行抢走车上的赌徒和赌资、赌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淳、李漫达、庞宝琼、李春兰,与他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四人共同参与犯罪,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李漫达煽动村民围阻民警起主要作用,依法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李淳、庞宝琼、李春兰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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