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运输冰毒50克 一男子被判有期徒刑10年
作者:吴云 肖为   发布时间:2008-09-08 13:50:55


    一男子无视国家禁毒的规定,在武汉向他人购得冰毒50克,返回南昌后即落入法网,被判重刑。9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小兵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现年35岁的谢小兵系江西省南昌市人,初中文化,原系江西省第一建筑公司工人。2008年4月21日早上8时许,谢小兵从南昌市乘坐火车到达武汉市,中午在武汉市长江大桥附近,以每克300元共计15000元的价钱从一个外号叫“扁头”的人手中购得冰毒50克。当天下午14时50分,谢小兵携带冰毒50克乘坐长途汽车从武汉返回南昌,于当晚20时许到达南昌长途汽车站,在停车场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缴获冰毒一小袋。经检测在缴获的可疑白色结晶状物中均检出含甲基苯丙胺毒品成份重量为46.8915克。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小兵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秩序,运输含有甲基苯丙胺毒品成份重量46.8915克,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