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家庭纠纷酿命案 儿夺父命后悔不已
作者:王瑶   发布时间:2008-09-09 09:01:05


    父亲养儿本为养老送终,但父子间却为争夺树木大打出手,儿子提前将父亲送上黄泉路。9月8日下午,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在成故意伤害罪一案。

    今年46岁的马在成是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大寨村农民。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4月初,因被告人马在成种植的核桃树遮盖了其父亲肖培林种植的茶树,肖培林将马在成的核桃树树枝砍掉两枝,马在成遂将肖培林的茶树砍掉两棵。

    4月18日15时许,马在成在自留地与前来评理的父亲肖培林发生争吵。争执中,肖培林用砍刀砍伤马在成头顶部并持刀追赶,马在成跑到岔路口捡到一根松树柴棒将肖培林手上的砍刀打掉后,又向肖培林的头、胸等部位打击数棒,将肖培林打伤。肖培林于当日17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肖培林系开放性颅脑损伤合并闭合性血气胸死亡,马在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马在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马在成对自己打死父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这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血案。马在成后悔不已,并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判处。    

    截止发稿时,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保山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