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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邻家小女孩 被判徒刑和罚金
作者:邢黎静 王志刚   发布时间:2008-09-12 14:47:22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玲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5月28日,李玲到邻居白文清家串门,因临时要出去办点事,便委托李玲帮忙看一会小孩,李玲爽快答应,还回自己家切了块西瓜给小花吃。看着小花聪明可爱的样子,她突然想起几天前一个熟人让她帮忙领养一个女孩的事,顿时心生歹意,以给小花买新衣服为幌子将其哄骗到市里,又隐瞒孩子是骗来的实情,将小花予以拐卖。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玲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找回被拐卖儿童,认罪态度良好,并积极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且无其他危害行为,酌情可予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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