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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铺位夺刀反刺工友致死 故意伤害获刑六年
作者:李成贵    发布时间:2008-09-16 09:54:34


    因住宿工棚铺位发生争执,河南民工翟星杰被工友查某用刀刺伤后,在反抗中夺刀并刺中查某左胸部致其死亡。9月12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翟星杰有期徒刑六年。

    2008年7月1日20时许,被告人翟星杰在长白县长白镇风景桥建筑工地宿舍睡觉时,与被害人查某因铺位位置发生争执,并互相殴打。被害人查某离开后又持刀返回,将被告人翟星杰左肋部刺伤。被告人翟星杰将刀夺过后,用刀刺进查某左胸部。被告人翟星杰被工友送至长白县医院,治疗刀伤及手指部夺刀所致划伤,随后被害人查某也被送至该医院抢救。当被告人翟星杰听医生说被害人查某瞳孔放大出现死亡症兆时,悄然逃离,医生随即报警。2008年7月3日,犯罪嫌疑人翟星杰被抓捕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查某左肺部破裂,血气胸,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星杰明知用刀刺向他人会发生伤害的后果,却持放任的态度,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在遭遇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查某死亡的重大损害。依法应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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