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投保时承诺全赔 理赔时毁约败诉
作者:马保军   发布时间:2008-09-18 14:02:47


    9月16日,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周某各项经济损失11万余元。

   2007年1月,原告周某的车辆在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被告的代理人员承诺投保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全赔。后周某的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致第三人受伤。周某按照法院判决向受害人赔偿11万余元后,到被告处理赔,却被告知只能按保险合同条款理赔5万余元,周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承诺只要合法的损失均负责理赔,该承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被告辩称应按保险合同条款理赔,因未提供将保险合同条款告知和送达周某的证据,因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按生效的判决所确认的损失赔偿周某,因此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周某的诉讼请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