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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就医私人信息被登上广告 润视眼科被诉侵权
作者:苏君彦   发布时间:2008-09-18 15:30:49


    9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空姐闫小姐起诉北京润视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闫小姐诉称,2008年8月,原告曾先后2次到被告医院咨询屈光近视手术问题,并做了一些常规眼科检查。后大夫询问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并要了2张生活照片,原告以为是为了手术前后进行对比。9月11日,闫小姐发现被告在《信报》刊登了自己真实姓名及职业的虚假照片广告,谎称由于其在被告医院做了矫正近视手术,才得以当上空姐,自己的人生也因为近视手术变得更加完美,但自己并未在该医院做手术治疗。

    原告闫小姐认为,被告在未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肖像做盈利性虚假广告,给原告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北京润视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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