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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亲家生隙反目成仇 自制炸药包酿成灭门惨案
作者:张红彦 冯云虎 周永长   发布时间:2008-09-23 15:41:58


    认干亲家本来是一件亲上加亲的好事,庞某却在因琐事生出怨恨后,自制炸药包实施爆炸,将亲家夫妇及二儿子当场炸死。9月23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农历腊月,被告人庞某将其二女儿认给郑某做干女儿,双方结为干亲家。后因琐事庞某对郑某产生不满,意图报复郑某。  

    2007年3月20目(农历二月初二)下午,庞某到郑某家向郑某索要了十锭炸药、两个雷管、丈余长导火索,放在自己家中。2007年7月29夜22时许,在确认郑某在家后,庞某取出炸药、雷管、导火索在其住室床南头西边自制一炸药包。凌晨2时许,庞某携带炸药包、火机、香等物品窜至郑某家,将炸药包放在郑某家门口后,又从七里坪学校建筑工地搬来一梯子放到郑某家临街房北边,将梯子底部抵着郑某门口的压水井,庞某用火机将香点燃,将炸药包夹在右腋下,左手拿着点燃的香,沿梯子爬到郑某家平房屋项,将炸药包放置于郑某住室上面,将导火索拉至靠墙的梯子处,用香点燃导火索实施爆炸,后从梯子处下来,逃回家中。庞某的行为,致使郑某及其妻雷某、二儿子郑某某死亡。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庞某使用爆炸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其行为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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