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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搭车女子 男子获刑4年
作者:柯美学 新媛   发布时间:2008-09-24 14:19:42


    一女子搭朋友的顺风车,竟被朋友强奸。昨日,这名色狼被(武汉)洪山法院一审判处4年徒刑。

    江西女子胡琳今年27岁,3年前来汉打工,今年2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36岁的夏敏。

    今年5月10日晚,胡琳在汉口江滩一酒吧遇到了夏敏,次日凌晨1时许,胡琳搭夏敏的顺风车回租住地。途中,夏敏一边与胡琳聊天,一边教她开车,并试图亲吻胡琳,遭拒,夏敏将胡琳压在副驾座上,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第二天胡琳报警,夏敏被警方抓获。

    法官认为,夏敏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证据确凿,认定夏敏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 荆楚网-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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