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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连抢四名出租司机 三男子难逃法网
作者:唐漫娜 韩澄   发布时间:2008-09-27 15:32:42


    六天连抢四个出租车司机,三男子终领刑。近日,四川省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周某、宋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2008年1月12日至17日,被告人周某、宋某、张某以搭乘出租车为名,四次抢劫出租车司机现金1300余元、手机四部,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周某、宋某抢劫作案4次,属多次抢劫,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本案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参与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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