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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倒马桶发生争执 劳教人员殴打舍友获刑1年半
作者:一中院宣   发布时间:2008-09-28 08:35:37


    劳教人员于某为了第二天早上谁倒尿桶的问题,和同宿舍的劳教人员李某发生争执,于某将李某打成骨折。9月27日上午,本网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于某曾于1989年因犯流氓罪、盗窃罪被判处八年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分别于2001年、2004年、2006年因吸毒被处以劳动教养三次。可是劳动教养期未满,2006年12月,于某再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7年8月,服刑期满的于某被继续执行剩余劳教期。

    就在这次劳教期间,2008年2月12日夜里,于某所在的劳教人员宿舍准备就寝,班长李某提醒于某明天早上轮到他倒尿桶。于某称身体不好,提出自己只管提空桶,让李某提有尿的桶。李某不同意,双方发生口角,随即于某挥拳打向李某头部,猛打了几拳,致李某眼眶、鼻骨骨折。巡逻人员闻讯赶来将二人制止。

    法院认为,于某曾因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系累犯,法院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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