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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介绍费用未果 夫妻二人武力强迫致他人轻伤
作者:梁天彬   发布时间:2008-10-06 11:01:46


    索要介绍费遭拒后,一出租车司机居然与妻子联手使用武力强迫受害人交钱。10月6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宏敏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其妻张某则被另案处理。

    今年30岁的王宏敏,是登封市一名出租车司机。2008年4月28日下午,他驾驶出租车携妻张某在登封市客运总站拉载游客江某后,以介绍江某到武术学校学习为由,向其索要介绍费。遭到江某拒绝后,王宏敏恼羞成怒,当即用随身携带的千斤顶摇把,击打江某头部。其妻张某则从后掐住江某的脖子,拳打其头部,迫使江某交出现金30元。后经鉴定,江某头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宏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鉴于其自愿认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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