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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唱妇和冒充中央领导亲属 骗取28人钱财
作者:王杨 冯新超   发布时间:2008-10-09 15:49:28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夫妻合伙冒充中央领导亲属诈骗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姚某,男,48岁,北京市人;尤某,女,23岁,北京市人,于2006年12月至2008年3月间,以能将刘某、王某、郭某等28名被害人介绍到北京市顺义区殡仪馆工作为名,骗取人民币17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法院以诈骗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姚某、尤某系夫妻关系,二被告人于2006年12月至2008年3月间,分别对外慌称是中共中央领导的干儿子和干女儿,骗得刘某、王某、郭某等28名被害人的信任。后二被告人在其于顺义区滨河小区租住的房屋内,以能介绍该28名被害人到北京市顺义区殡仪馆当正式工人为名,虚构名目,先后收取被害人人民币5500元到18000元不等费用。后因被害人报案被抓获。至被抓获时骗取人民币共计17万余元。赃款大部分已被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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