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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劳务事务所负责人诈骗劳务费138万判13年
作者:姚衫 滕国栋   发布时间:2008-10-09 16:33:59


    近日,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杜庆民诈骗案一审终结,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杜庆民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间,杜庆民在担任日照市国立劳务事务所负责人期间,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发布虚假劳务招聘简章,诈骗肥城市金团队劳务咨询中心赵雁英组织的赴韩国、日本工出国中介费、保证金、培训费等共计1385700元。后杜庆民除退还565880元及交纳部分培训费190900元外,其余628920元被他非法占有。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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