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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间跨两省交替"结婚"6次 一女子借婚姻诈骗钱财
作者:万晓刚   发布时间:2008-10-10 11:49:24


    借婚姻为名,先后在山东、河南两地交替与六人假结婚,骗取钱财27900元,10月10日,被告人刘梅被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元。

    经审理查明,2004年6月至2007年4月,被告人刘梅以与别人结婚为名,先后骗取山东省曹县仵楼乡周某现金4000元、河南省虞城县站集乡高某现金7000元、河南省永城市苗桥乡张某现金5000元、山东省曹县闫店乡周某现金3500元、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张阁镇刘某现金4600元、河南省虞城县王集乡苗某现金3800元,共计279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罪名成立。结合被告人具体犯罪情节及其社会危害性,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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