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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播出《爱了散了》 网通北京公司被诉侵权
作者:李媛   发布时间:2008-10-14 15:57:35


    原告某影视公司称自己与其他单位联合摄制的热播电视剧《爱了散了》遭被告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和被告某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侵权,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2006年,影视公司与其他单位联合摄制了电视剧《爱了散了》,2007年5月,发现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分公司和某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互联网上非法传播该剧。原告称,影视公司依法享有电视剧《爱了散了》的著作权,本案两被告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将该剧复制并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影视公司对该剧享有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严重扰乱了影视公司对该剧正常的市场发行秩序。

    综上,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判令两被告在《人民日报》和《法制晚报》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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