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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帖卖名犬收了钱未履行交付义务被认定诈骗
作者: 明志华 李利群   发布时间:2008-10-15 15:04:03


    一卖家在网上发帖卖罗威纳犬,买家按照银行帐号汇款后,卖家却没了动静,今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赖洪军罚金8900元。

    今年4、5月份,被告人赖洪军通过在互联网——罗威纳犬网站罗威纳犬论坛上发帖“出售两只罗威纳犬一公一母,母犬五月十日左右下小狗”。之后,网上陆续有买家询问,并按赖洪军的要求将预缴的定金汇款到指定银行帐号,赖洪军收到定金后,未按承诺将罗威纳犬运输给买主,也未退还定金,而是将所得款用于购买手机、冰箱。其中,被告人赖洪军在5月2日骗取被害人胡某人民币2700元,5月5日骗取被害人林某人民币1750元。

    在开庭过程中,被告人赖洪军辩解其刚开始并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只是在办理运输小狗手续中,遇到了各种麻烦,导致其放弃了将小狗运输给买家,抱着侥幸的心理,一时糊涂犯罪。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洪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赖洪军犯罪情节较轻,且退赔了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作出了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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