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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一主任以低价销售手机为名诈骗947万被公诉
作者:常佳 李媛   发布时间:2008-10-16 09:59:17


    23岁的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桥名流商城通信主任金某,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947万余元。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金某于2007年1至9月在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任职期间,以低于市场销售价格向他人供应手机为名,诈骗戴某等五名事主共计947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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