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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一家公司的出纳挪用340万元公款做生意
作者:童福萍 发布时间:2008-10-17 11:44:32
景德镇一家公司的出纳私开现金支票,分24次提走公司340.18万元,全部挪用在个人开销和做生意上。昨日,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将其逮捕。
据悉,姜某担任出纳多年,平常工作尽责,深受老总信赖,不过公司上个月查账却发现,340余万元公款不翼而飞,这笔巨款的提现情况在公司银行存款账及现金账上都没有记录。根据调查和审计,这笔巨款是有人通过现金支票,于去年1月~8月间分24次从银行取走的,取走这笔钱的正是姜某。姜某称,因为他做手机卡生意需要钱,平常个人开支也比较大,那段时期他手头很缺钱,于是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了公司款项。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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