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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有线擅停服务股票接收系统瘫痪 用户讨赔偿
作者:范静   发布时间:2008-10-20 10:07:13


    家住在北京市通州区的肖先生因不在服务范围内,致使自己的股票接收系统瘫痪,为此,肖先生将北京市歌华有线数字媒体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受理了此案。

    2000年8月15日,原告肖先生从歌华公司购买一套股票接收系统,由被告负责安装维护。歌华公司承诺原告每年向公司交服务费,被告向原告提供图文接收信号服务。

     2008年3月,歌华公司在其网站上公告称,股票接收系统硬件产权归被告所有,从4月20日起免费为用户更新接收系统,城八区以外用户停止服务。

    由于被告单方面毁约,不再提供图文信号服务,造成原告股票接收系统瘫痪,由此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歌华公司赔偿经济损失93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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