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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介绍工作为名行骗4.9万 "能人"领刑两年半
作者:王雪    发布时间:2008-10-21 10:09:23


    为获取非法利益,以为他人介绍工作、帮忙办理工作证件或介绍他人为饭店供货等借口,骗得他人财物四万九千余元。日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三千元,并追缴梁某全部违法所得。

    公诉机关诉称,2008年3月,梁某用假名先后骗得唐某信任,谎称可以为其介绍工作,骗取唐某7600元。3月上旬,梁某以介绍工作、帮忙办理工作证件或介绍他人为饭店供货等借口,共骗取包括唐某在内的6人赃款赃物共计四万九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为他人介绍工作、联系供货、办理证件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梁某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故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宣告后,梁某表示认罪伏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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