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现在是想后悔都来不及,这平常不起眼的一扯一拉,怎么会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呢。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07年5月的一个下午,张某正在新建的房屋内和装修的泥工师傅们忙碌着,忽然有个人从外面进屋来,说放在屋外的十余个地板砖纸盒不见了。张某出去后果然不见纸盒,便在附近寻找。在离家不远的快餐店旁边,看见一70岁左右的老太太黎某正在捆折与家中地板砖包装类似的包装纸盒。张某走过去声称这些纸盒还有用,要是地板砖有问题,退货时还得用这些纸盒来包装。老太太则认为纸盒不是张某的,双方各执一词。张某仗着年轻力壮,抓住纸盒用力一拉一扯,老太太抓着纸盒的手突然脱力,在惯性力作用下,老太太几个趔趄摔倒在地。不料老太太这下摔得不轻,第二天其家人带老太太到医院拍片,老太太被摔成左股骨颈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19天,用去医疗费21595.02元。
住院期间,老太太进行了左股骨颈骨折全髋关节置换手术。后来老太太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因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黎老太起诉要求赔偿。一审法院认为黎某受伤与张某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张某应依法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黎某在张某新建住房前,未经张某同意,私自捡拾了地板砖纸盒,在张某明确告知后,仍拒绝返还纸盒,张某强行将纸盒取回时,黎某却予以阻拦而被摔伤,黎某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遂判决张某赔偿黎某各种费用35033.02元的50%,计人民币17516.51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50元。张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