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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捞回本钱积极发展下线 开封一对传销夫妻被判刑
作者:于振宇 董征   发布时间:2008-10-29 14:21:05


    本是传销受害人,为捞回本钱,夫妻俩积极发展下线,10月29日,任秀娟、张建扬夫妻分别被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判处9个月、10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4年12月以来,四川省蓬安县的任秀娟、张建扬被上线动员,以2800元、2900元或3900元的不同价格认购天狮化妆品或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保健品的方式先后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并在开封市大王屯等地,采取集中培训等方法,积极发展下线。以每位下线2800元或2900元、3900元认购天狮化妆品或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保健品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并通过发展人员和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任秀娟自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480余人,非法经营额135万余元;被告人张建扬自2005年1月至2007年4月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480余人,非法经营额135万余元。

    法院认为:任秀娟、张建杨违反国家规定,以传销的形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任秀娟辩称其未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与查证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根据二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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