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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交钱就给驾照 骗子卷款1.72万被判两年
作者:古章阳    发布时间:2008-10-30 09:42:55


    谎称不用参加考试能够办汽车驾驶证,白某用这种方式骗取人民币1.72万元。近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千元。

    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间,白某谎称不用参加考试能够办理汽车驾驶证,采取办假驾驶证的方式,骗取延庆县大榆树镇村民王某、张某等9人的人民币共计1.72万元,后被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私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犯罪后,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改表现,可酌予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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