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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多名朝鲜人偷越边境 被告人被判3年
作者:付宗学   发布时间:2008-10-30 15:18:58


    近日,因运送多名非法入境的朝鲜人偷越国(边)境,被告人金东浩被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4月17日,吉林省和龙市村民金东浩根据一名叫“云平”的韩国人的安排,准备将五名朝鲜籍人送往昆明,并从景洪偷越国(边)境经泰国前往韩国。被告人首先在吉林省延吉市接到以寻亲为由,未持任何有效证件来到中国的朝鲜籍妇女俞吉花、锁玉柱,并于当天带二人乘火车赶到辽宁省沈阳市,在沈阳火车站又接到另外两名非法入境的朝鲜籍妇女李东海、尹金希,其中尹金希还带有一名4岁女孩。被告人与李东海等四名朝鲜妇女达成协议,要求她们五人落户韩国后,须支付350万元韩币作为自己的运送酬劳。之后被告人将五名朝鲜人从沈阳辗转带到昆明,准备交由他人带至景洪后偷渡出境。在昆明汽车客运站新南站进行移交时,被告人被公安边防警察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东浩明知运送的是非法入境的朝鲜人,运送路线从中国经泰国到韩国,仍带其偷越国(边)境,其行为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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