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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高考舞弊案五主犯被判刑 法院认定徇私舞弊罪
作者:周文馨   发布时间:2008-11-01 15:33:58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甘肃省天水高考舞弊案于昨日在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涉案的5名被告以徇私舞弊罪分别被判处5个月拘役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蒋鑫、霍继刚、赵晓峰、魏成甲、张玉茹(霍继刚之妻)5名被告的犯罪事实基本成立,予以确认,法院最终以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有期徒刑3年、2年、1年6个月、1年和拘役5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至10月,蒋鑫与霍继刚共谋从山东省阳谷县向天水市办理了高考异地跨省报考事宜后,霍继刚先后向蒋鑫提供了16名山东阳谷籍学生的相关信息。同期,蒋鑫又与山东阳谷人王梦义(在逃)共谋后,由王梦义联系了山东籍4名学生到天水参加高考,并向蒋鑫提供了以上4人相关情况。

  同年8月,赵晓峰与山东籍犯罪嫌疑人王继乐(在逃)共谋后,由赵晓峰出面委托蒋鑫为山东籍8名考生办理了报名事宜,并向蒋鑫提供了以上8人伪造的天水籍户口及身份证。蒋鑫分别接受霍继刚、王梦义、赵晓峰三人的请托预谋办理高考跨省“移民”考生共计28人。

  蒋鑫在天水市麦积区琥珀等5个派出所为19名山东考生违规办理了虚假的麦积区户口及身份证。此外,蒋鑫又为其女儿及山东考生张宇从社会上非法获取了伪造的麦积籍户口及身份证。此后,蒋鑫通过各种方式在麦积区第三职高和天水市第六中学违规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

  蒋鑫在办理高考报名相关手续的同时,霍继刚指使阳谷县一中教师魏成甲分别寻找了阳谷籍高二年级12名学生为他人替考。蒋鑫委托霍继刚为其女用天水籍考生霍某寻找替考考生。在逃嫌疑人王梦义又由其本人或由考生家长联系了4名考生为他人替考。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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