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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女子诈骗百万用于六合彩赌博被判13年
作者:简建伟   发布时间:2008-11-03 09:01:47


    湖南株洲一女子以月息5%至30%的高额利息向熟人借款,随后用于地下六合彩赌博等,造成近百万元无法归还。近日,湖南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

  2006年5月至2008年1月期间,田某以朋友做生意需资金等为由,许诺以月息5%至30%的高额利息,向其同事、邻居、熟人借款,以支付部分利息为诱饵,诱使他人向其出借更多现金,受害人达到20余人。在这期间田某实际借得现金人民币1093250元,得款后田某除将其中的102190元以支付利息的方式归还外,其余均用于地下六合彩的赌博和个人挥霍而无法归还。

  法院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用于赌博和挥霍后逃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田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还需向被害人退赔其非法所得款人民币99106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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