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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业男子以帮他人办理电子机票为由骗财
作者:刘妍   发布时间:2008-11-05 09:09:53


    以帮助他人办理电子机票为由,电话订票后不交钱,用假票据骗钱.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犯判处张世军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007年12月13日11时许,28岁的外地来京人员张世军在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内,以帮他人办理电子机票为由,采取向航空公司电话订票后不交费,同时使用虚假票据交给购票人的手段,骗走张女士1840元。得手后,张世军又于同日及2008年1月7日,两次使用同样手段骗取何女士3880元、马女士3000元。今年1月16日,张世军被刑事拘留。后其亲属退赔了872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世军无视国法,为牟取私利,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张世军在案发后能坦白部分诈骗犯罪罪行,退赔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当庭能够认罪、悔罪等情节,故对其所犯诈骗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购买机票应到正规的代理机构购买,同时电子机票购买后,可以通过电话查询等简便方式辨别机票的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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