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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八旬病母弃树下致其死亡 “轮养儿”受审
作者:张钊 于永智   发布时间:2008-11-05 16:47:31


    同胞姐弟中本应轮到自己赡养母亲,然而,在夏日里,却将年老有病的老母置于村里大树下,致使母亲于次日凌晨死亡。11月4日,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在起诉中称,被告人孙宝选多年来一直不赡养母亲。今年7月7日,按照孙宝选与同胞姐弟妹们的约定,本应轮到被告人赡养母亲,然而,孙宝选没有将年老有病且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母亲接回家中赡养,而是将其置于村里的一棵大树下,致使母亲于次日凌晨3时许死亡。检察机关认为,孙宝选对于年老有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母亲,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孙宝选对检察机关指控其犯有遗弃罪没有异议,不过,他向法庭说明,因为卖房等家庭内部的琐事,多年来,和母亲一直有矛盾。2007年,因为6个同胞姐弟妹间出现赡养母亲纠纷,经当地司法所调解后,几人达成协议轮流赡养。今年7月份轮到被告人赡养,7月7日案发当天11时许,母亲被孙宝选的姐姐送到被告人所在村。此后,母亲一直在该村的大树下。被告人称,得知母亲被送来的消息后,自己一直陪在母亲身边,直到母亲去世。母亲一天没有吃东西,他也没有给母亲送过吃的。当庭审法官问孙宝选:“在7月份的夏日里,为什么不把年迈的母亲接回家,而且不给她送吃的?”这时,孙宝选沉默了一下,然后低声说:“如果当时想通了,我今天就不会站在这里了。”

    庭审结束后,法官表示该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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