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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供销"一条龙"11人贩毒团伙受严惩 制毒者领刑15年
作者:林永青 刘荣   发布时间:2008-11-06 10:52:00


    日前,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裁定维持延平区法院对被告人陈煊、王殿江、陈振飞、邓和兴等11人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案的原审判决。至此,一伙自行制造毒品“K”粉并有着运输、贩卖毒品完整链条的贩毒团伙被彻底摧毁。11名被告人将面临着十五年至一年不等的牢狱生活,并分别被处以10万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

    该团伙是松散型的贩毒组织,2007年3月,被告人陈煊与王殿江在福州共谋制造毒品K粉,由陈煊出资3.3万元,王殿江负责采购制毒工具及原料,并试制出K粉50余克,经陈试吸后王殿江共制造K粉1200余克。2007年5月13日王殿江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从其住处当场查获K粉1193.4克。被告人陈煊还销售大量冰毒、K粉、摇头丸等毒品给被告人陈振飞等人,被告人陈振飞雇佣被告人邓和兴为其销售毒品,邓先后将毒品海洛因49克销售给南平的吴家风,吴雇佣被告人傅文杰、贾忠平先后多次从福州将毒品带回南平,由吴家风销售给被告人陈家喜等人再行分销给吸毒人员。本案被告人陈家喜系长期吸毒人员,为了以贩养吸,不惜将母亲与妹妹拖进了这一贩毒组织,他先后两次托其母亲周某帮助购买和贩卖毒品海洛因1.1克,他的妹妹陈某也两次贩卖海洛因0.2克。为此,他的妹妹和母亲分别被判刑二年三个月和一年。

    本案中的11名被告人分别受到了严惩,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6人,制造毒品的陈煊、王殿江二人更是被处以15年的最重刑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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