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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月女婴被遗弃 狠心父亲领刑罚
作者:杨相来   发布时间:2008-11-06 16:03:09


    日前,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以遗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俭来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俭来是安徽省含山县人,1999年与苏某结婚,2005年11月9日在含山县生下第二个女儿小明。小明满月后,夫妻俩协商一起到上海打工,并将小明带上。可是小明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去父亲会把她遗弃在他乡。当年12月中旬,张俭来夫妇带着小明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打工。在打工期间,小明生病发热,张俭来将小明遗弃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陈桥村安点路与成山路的交叉路口。目前,小明下落不明。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俭来对负有抚养义务的女儿拒绝抚养,且在女儿生病期间将其遗弃,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由于被告人张俭来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自愿认罪,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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