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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营业所主任自批自贷侵占32万元扶贫贷款
作者:建君 成军   发布时间:2008-11-06 16:20:41


    手握相当数量国家扶贫款放贷大权的营业所主任高峰,把国家扶贫款不用于扶持贫困难户,采用冒名贷款的方法将32万元扶贫贷款扶自已和归个人使用,近日被子洲县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高峰任陕西省子洲县农业银行某镇营业所主任期间,利用自已管理和经手的职务便利,从2007年7月间钻财经管理的漏洞,采取冒用外出定居人员、周边村民及编造的6人姓名分6次,自批并经办发放扶贫贷款29.1万元,归自已和生意合伙人使用,贷款用途为“养殖”的扶贫款却变为供自已和他人用来搞营利性的“抄地皮”。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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