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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蹲点瞄准对象 冒充名校教师行骗
作者:成冬梅   发布时间:2008-11-07 10:02:53


    假借老师名义,以能办理入学等为诱饵,骗取他人钱财,11月7日,该“老师”被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曾因招摇撞骗罪于198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8年,被告人重操旧业,常到启东汽车站附近寻找作案目标。5月4日,被告人见到等车的被害人罗某即主动上前攀谈,并自称是启东某重点中学的老师,当罗某谈及为女儿高中入学一事烦恼时,被告人即称自己有门路,能帮罗某女儿办理到启东中学的入学手续,并暗示需要钱打理,罗某当即拿出6300元交给被告人。同年8月5日,被告人以其妻出院缺钱结帐为由,通过电话联系再次骗取罗某2000元。后被告人先后两次在启东汽车站附近编造其是教师,妻子出车祸急需用钱的谎言,骗取他人共计13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当究刑事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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