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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公开审理6·28聚众打砸抢烧刑事案件
作者:王丽 张月琳   发布时间:2008-11-07 13:48:50


    瓮安县人民法院6日上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肖春平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这是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第一件“6·28”事件刑事案件。

  今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了一起聚众打、砸、抢、烧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办公大楼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造成财产损失、民警受伤的严重后果。

  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春平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4年1月刑满释放。今年6月28日晚,被告人肖春平对奉命前来瓮安执行维稳任务的福泉市公安车队进行阻挠、谩骂,并爬上警车对围观群众进行煽动,致使车队无法驶离现场,造成三辆警车被损毁。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瓮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后,将择期进行公开宣判。

  据了解,瓮安县人民法院对已起诉的其他“6·28”事件刑事案件,还将陆续开庭审判。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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