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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女友出轨 为报复非法拘禁“情敌”27个小时
作者:许骁妍 丁炜   发布时间:2008-11-10 10:51:58


    因怀疑女友与他人有染,被告人薛某纠集了胡某、练某等人,将被害人叶某非法拘禁27个小时,在此过程中对其进行殴打、伤害,致使叶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其所受的伤已构成轻伤。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这一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审理。

    2008年上旬,被告人薛某怀疑其女友与被害人叶某有不正当关系,于是产生了教训叶某的心理。7月4日晚,被告人薛某指使练某纠集了胡某、朱某等人,将叶某约来家中,将其拘禁在房间里。期间,被告人薛某逼迫叶某承认与其女友有不正当两性关系。遭叶某否认,于是,薛某用木棍殴打叶某的腿、膝等部位,并指使以上被告人多次对叶进行殴打,且轮流对叶进行看管,直至第二天晚上23时,公安机关接到薛某的女友报警将叶某解救时为止。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薛某、练某、胡某、朱某结伙非法拘禁他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薛某、练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胡某、朱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薛某、练某、胡某、朱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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