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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一村主任挪用12万征地款放贷“吃”息
作者:陶益民 徐小勇   发布时间:2008-11-10 15:00:58


    (江西)抚州市一村主任擅自将本村12万元征地款借给朋友做生意,自己暗中吃利息。5日,村主任韩某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月,缓刑2年。

  自2005年起,韩某担任临川区展坪乡占源村村委会主任、书记。2007年3月,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征用该村土地,同年7月,乡财政所通过乡信用社将征地补偿款295695.20元拨至韩某的个人账户上。同年8月,平某找到韩某,称自己做生意要钱用,要求韩某借点钱给他。韩某遂擅自决定将征地补偿款借给平某使用。2007年8月起,韩某先后3次挪用公款合计119990元借给平某做生意,3次所得利息694元被韩某侵吞。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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