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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换茅台入库 自作聪明服务员被判8个月
作者:王杨 冯新超   发布时间:2008-11-10 16:09:29


    酒楼服务员候某自作聪明,以假酒偷换单位真酒,欲侵占单位财物,近日最终以职务侵占罪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该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候某在顺义区一海鲜酒楼吧台担任服务员期间,于2008年6月3日14时许,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从该酒楼库房内领出53度贵州茅台酒(50年)两瓶,价值人民币1.8万元。后其在北京市东直门附近,将该茅台酒以3800元的价格卖予他人,并将两瓶假茅台酒返还库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候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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