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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偷盗公墓骨灰盒敲诈获利2万余元法庭受审
作者:文/范静 图/李钦鹏   发布时间:2008-11-12 08:42:22


    男子李某从网上得知有人盗窃公墓骨灰盒,对公墓管理单位进行敲诈的信息后,便伙同卢某利用此手段,流窜到济南、北京作案2起,获利2万余元。11月11日,两男子李某和卢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被告人李某和卢某二人均来自山东省。检方指控,2008年4月29日,被告人李某和卢某在山东省济南市一陵园内,窃取停放在陵园内的骨灰盒两个,并以告知骨灰盒藏匿地点相要挟,向陵园勒索财物。2008年5月4日、6日,陵园先后两次向被告人李某指定的帐户内汇款共计人民币9000元。

    同年5月11日,被告人李某和卢某在海淀区一墓园内,窃取停放在墓园内的骨灰盒两个,并以告知骨灰盒藏匿地点相要挟,向墓园勒索财物。5月13日,墓园向被告人李某指定的帐户内汇款人民币2万元。

    法庭上,二被告人对检方指控均未提出异议。庭审中,当法官询问二人敲诈后怎么分钱时,被告人卢某称“大钱没有给,都是50、60给的,加起来超不过一千块钱”。“不是这样的,是断断续续给的,但加上给他买衣服什么的,大概给他也得有三千块钱了”被告人李某连忙解释道。

    据被告人李某交待,2008年4月初,李某从网上看到有人盗窃公墓骨灰盒对公墓管理单位进行敲诈的信息后,缺钱的他也想用此无德计划敲诈他人钱财。李某找到男青年卢某,与他一起偷骨灰盒。4月28日晚,李某和卢某窜至陵园偷了两个骨灰盒。第二天,李某拨打公墓工作人员电话进行敲诈。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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