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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旬教师以辅导为名奸污9名小学生被判死刑
作者:李琼   发布时间:2008-11-12 10:14:11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钟仁安强奸一案进行宣判,以被告人钟仁安犯强奸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8年期间,身为某乡村小学教师的被告人钟仁安以辅导学习、改试卷、统计分数等理由,先后将正在教室玩耍的被害人小纯、小芳、小琴、小玲、小伊、小丽、小燕、小惠、小花(均为化名,分别出生于1996-2000年,为该校二年级至四年级学生)单独叫到其学校的房间内,分别多次实施奸淫。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仁安目无国法,利用教师的特殊身份先后多次奸淫幼女九名,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钟仁安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当对其严惩。  

    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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