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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驾驶被查后袭警 妨害公务被判拘役
作者:范云远 吴云   发布时间:2008-11-17 13:52:08


    一男子违章驾驶摩托车,不仅不接受处罚,竟持跳刀刺向交通民警,最终因妨害公务被判刑。11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赵和昌拘役三个月。

    现年23岁的赵和昌,系江西省南昌市人,初中文化,无业。2008年9月1日下午5时许,驾驶一辆摩托车行驶至南昌市前进路口(锦峰大酒店)马路上,因没有按规定带头盔,且无驾驶证,被执勤交警拦住,查处其违章行为。赵和昌因不服执勤交警处理,从裤子口袋抽出一把跳刀刺了交通警察王某一刀,王某躲闪后退到人行道边,赵和昌持刀再次威胁王某,后被增援的交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和昌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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