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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怀疑妻子移情别恋 酒后纵火烧毁发廊获刑5年
作者:李峰   发布时间:2008-11-19 11:15:33


    因怀疑妻子移情别恋,王某酒后在一居民区内放火,导致一发廊及隔壁商店被烧毁。日前,被告人王某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了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王某因妻子关女士和其闹离婚,怀疑关女士移情别恋,于2007年12月30日凌晨1时许,酒后进入海淀区水磨西街关女士经营的飘名丝发廊内,用打火机将床单点燃后离开,后火将发廊及隔壁雷先生经营的磨磨圆商店烧毁。经鉴定,海淀区水磨西街房屋被烧受损价值为人民币1.7万余元。当日,被告人王某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酒后在周围都是居民区的房屋内放火,造成房屋及他人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构成放火罪。被告人王某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最后,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先生因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3万余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雷先生因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王某尚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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