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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冒充中医研究院工作人员行骗被判九个月
作者:王杨 冯新超   发布时间:2008-11-20 13:34:10


    谎称自己是中国中医研究院的工作人员,以前来义诊并到基层实习为由,为为受害人治疗腰腿疼,并向受害人推销中草药材,骗取钱财。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男,浙江省人。于2007年10月29日12时许,到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某村刘某(女,54岁)家中,谎称自己是中国中医研究院的工作人员,以前来义诊并到基层实习为由,为刘某治疗腰腿疼,并向刘某推销中草药材,骗取刘某人民币3500元。李某在该村欲再次行骗时,被当场抓获。事后据李某交待,其推销的中草药仅是黄芩、菊花等常见药材随便搭配而成,并无特殊疗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其坦白犯罪事实,退赔了全部赃款,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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