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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假烟换真烟祸害2省6市13县 主犯获刑五年
作者:欧阳忠 胡骅 胡艳文   发布时间:2008-11-26 14:33:08


    本报4日报道了翁某、胡某等人用假烟换真烟,行骗2省6市13县一事。20日,记者获悉,几名主犯均被判刑,其中第一被告翁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05年12月至2008年1月间,翁某伙同被告胡某、赵某等人,采取时分时合、两三人一组结伙作案的方式,流窜于安义、靖安、奉新、高安等十余个县市作案。2007年2月26日,翁某和胡某在安义县再次实施调包时,胡某被零售户当场抓获。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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