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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罪行拒不交代 漏罪原罪合并执行
作者:亓国战 发布时间:2008-11-26 14:43:29
11月26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与先前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合并执行,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张某以给兰考县许河乡的刘某承揽工程为由,让其出2万元活动经费,被告人张某得钱后外逃。 另查明,2008年8月25日张某因犯诈骗罪被遂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在遂平县人民法院审判中张某隐瞒了其该项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它罪没有判决,应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实行数罪并罚。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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