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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原安监局长刘诗元受审 241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作者:文景辰   发布时间:2008-11-26 15:33:40


    11月23日,桂东县法院公开审理了嘉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刘诗元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刘诗元被指控受贿109万元、241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被告人刘诗元,男,1953年10月生,嘉禾县人,原系嘉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今年3月12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5日经苏仙区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11月11日,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桂东县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诗元在担任嘉禾县安监局局长、嘉禾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同时利用本人职务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有关煤矿在减轻安全事故处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煤矿整合补偿款及煤矿整合方面提供帮助,共计15次非法收受该县煤矿老板109万元。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刘诗元有241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 红网-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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