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员工"代客"炒股损失近千万后自杀 证券公司被起诉
作者:西城法宣   发布时间:2008-11-27 11:29:53


    证券公司员工为赚取佣金提成,利用客户的帐户进行大笔对敲交易,事发后该员工畏责自杀,客户无奈将该证券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

    原告诉称,其在该证券公司开设了股票交易帐户,出于对被告员工的信任,采取向被告员工下达指令由被告员工进行买卖股票的操作方式。但是被告的员工为了赚取佣金提成,从2007年起至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大笔的对敲交易,致使原告损失近千万元。

    原告认为,作为被告的工作人员,本应依其职责按照客户的交易指令买卖股票,但由于其本身的贪欲及被告的监管缺失,致使被告员工为牟求巨额交易手续费佣金而大肆利用原告资金翻炒股票,造成原告巨额经济损失。故其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9987508.80元,同时承担本案的律师代理费及诉讼费。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