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自任解冻"黄金金库"大组长 六旬老妪诈骗500余人
作者:李仲权   发布时间:2008-11-28 09:17:53


    年逾六旬老妪李松芬,自称认识一保管“黄金金库”的人,需要活动经费解冻金库,解冻后入股者每人每股份分50万美元。在她的发动、游说下,共有500多人入股。11月27日,李松芬被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2003年,李松芬回到平南县后,自称以前在南宁市做保姆时认识一个叫李云庭的男子,李云庭保管有唐朝时期留下的一个“黄金金库”,价值100亿美元,但要解冻后才能使用。而有关部门备案解冻需要一笔活动经费,解冻后入股人员每人每股份分50万美元。为了找人入股,李松芬自任为解冻“黄金金库”活动大组长,并任罗某、谢某、卢某、李某、覃某等人为小组长。后李松芬和罗某、谢某、卢某、李某、覃某等人先后游说500多人入股(部分股员为孤儿、残疾者免费),每股100元至200元,另收活动费50元,共诈骗得款人民币22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松芬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受刑罚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