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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村委拆房屋粪水泼洒村主任
作者:王思允 发布时间:2008-11-28 09:58:47
由于不满村容整治补偿方案,村民王某竟公然用粪水泼洒该村村民主任方某(化名)。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赔给村民主任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大港头镇张山村村双委为完成当地镇人民政府下达的村容整治任务,决定对村民王某所有的泥墙柴间实施拆除并给予经济补偿。可王某认为,村双委无权拆除房屋,同时对村双委拆除房屋后只给予经济补偿而不安排建房地基的做法不满,怀疑系该村村民主任方某借机对其实施打击报复,心生怨愤。8月27日,王某趁方某带领村干部在拆除其柴间泥墙时,故意将粪水从泥墙内泼向泥墙外正在拆墙的村民主任方某,造成方某头部及身体其他部位被粪水所淋。方某随即向派出所报案。嗣后,方某觉得人格被侮辱,于是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院。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方某的人格权和名誉权,应当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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