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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外债购空白假房产书变卖他人房屋领刑6年
作者:黄宪伟 李鸿峰   发布时间:2008-11-28 10:48:45


    为偿还债务购买一份假房产合同书,填上自己名字后竟将他人楼房变卖。11月28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蔡建国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赃款90000元予以追缴。

    现年35岁的被告人蔡建国,系安阳县辛村乡农民,在该县柏庄市场内做小买卖,由于生意不景气,长时间下来竟欠下10万元左右的外债,在琢磨怎样还债的同时,产生了诈骗之念。2008年4月份,其购买了一份空白的假房产合同书,填上自己的名字,将房屋面积、地理位置等情况竟填上了朋友租住别人的三层楼房。“我在柏庄市场内有套面积300多平方米的三层楼房急待出售,仅卖10万元”,准备诈骗的被告人蔡建国在市场内开始了喧哗。6月20日,当其领着受害人来看房时,正在屋内加工衣服的人员不知内情,均没有多问。被告人蔡建国将受害人带至楼顶时,拿出房产合同书让其看,受害人看到名字和面积等均相符,未产生怀疑,经过商谈,以900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并签定了楼房买卖契约。后被害人分两次给付蔡房款90000元,蔡将所得赃款结算了其贷款利息以及偿还了部分债务。7月27日,受害人去催蔡建国腾房时才得知被骗,和实际房主取得联系后,当场报了警。被告人蔡建国于7月31日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建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的房产合同书等手续与被害人签定买卖契约,骗取钱财,数额巨大,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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